尊敬的客户: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规要求,为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保护投资者权益,本行遵循同类产品风险评级一致性、产品风险评级随市场和政策动态调整等主要原则,调整部分代基金产品的风险评级。涉及调整的产品清单见附件,敬请投资者关注。
另外,您可通过本行官网查询、了解,也可咨询网点或本行021-962999客户服务热线。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行的支持和信任!
本次基金风险等级调整自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附件:风险等级调整的产品.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