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行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具体包括以下五个风险等级:
1、R1低风险
2、R2中低风险
3、R3中风险
4、R4中高风险
5、R5高风险
二、我行的风险等级划分
货币型基金:低风险等级(R1)
债券型基金:不低于中低风险等级(R2)
混合型基金:不低于中风险等级(R3)
股票型基金:不低于中高风险等级(R4)
本行对上述类型基金的风险等级最终划分结果采用基金公司划分的风险等级与依据本行办法划分的风险等级两者之间的孰高者。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特殊分类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我行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对产品风险等级的调整权利。
本评价标准自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起生效。